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90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在硕士生课程学习结束时,对其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以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培养的条件。

二、考核时间

第四学期开学初

三、考核对象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四、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

2、课程学习

3、科研及实践能力

五、考核组织领导

1、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完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导师组负责具体考核;

2、研究生处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进行管理、协调与监督。

六、考核程序

1、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导师对研究生作出评价;

3、导师组对研究生进行考核,作出是否同意其进入下一阶段培养的决定;

4、考核结束后,培养单位将考核结果录入系统,并将中期考核表和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七、考核结果与处理

1、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论文开题环节;

2、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均为中期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论文开题环节:

1)违反学校纪律,损害社会公德,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

3)科研能力较低,不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

4)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

八、附则

1、本办法从2011级研究生开始实行。

2、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