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同时让更多的优秀研究生有机会拓展视野,提升综合素质。拟选派若干名优秀研究生赴台湾淡江大学进行短期学习交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日制脱产2014、2015级在读研究生,经管法相关专业。
二、选拔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学兼优,表现突出;
3.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三、学习时间
2016年7-8月,为期两周。
四、指标分配
经济学院 | 1人 |
金融学院 | 3人 |
会计学院 | 4人 |
统数学院 | 1人 |
财公学院 | 2人 |
国贸学院 | 1人 |
工管学院 | 1人 |
管工学院 | 1人 |
法学院 | 2人 |
各培养单位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本学院选拔推荐优秀研究生。
五、其他
继续鼓励导师资助研究生赴台湾淡江大学(不占用学院指标)学习。
请各培养单位于下周三(4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
研究生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