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级学生第一次第二批次分流的通知》和《我院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由学生本人申请,国贸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转入学生负责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6月5日——6月7日
联系人:林芳
联系电话:0552-3169091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附件:2016级申请转入经济与贸易类学生资格审查结果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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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5日
发布时间:2017-06-05浏览次数:252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级学生第一次第二批次分流的通知》和《我院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由学生本人申请,国贸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转入学生负责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6月5日——6月7日
联系人:林芳
联系电话:0552-3169091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附件:2016级申请转入经济与贸易类学生资格审查结果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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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