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学校推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遴选实施细则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申请组织、审查、考核、选拔等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在学校遴选督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监督、检查。整个推免生遴选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推荐名额与对象
学校推免生名额每年由教育部下达,各学院名额由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学校预留一定比例名额用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学生(以下简称特长生)的推荐,具体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推免生的推荐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师资班等学生)。
三、推荐遴选条件
(一)推免生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艺术类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其他专业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满足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其中,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排名放宽到前35%,外语要求可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特长生参加推免:
1、独著或第一作者、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安徽财经大学校定权威或重点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2、独著或第一作者、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研究报告被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和安徽省党政主要负责人采纳(需提供相关部门正式书面证明)。
3、排名第一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项目并获特等奖或一等奖。具体竞赛项目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当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项目列表。
(三)特长生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之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四)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推荐遴选程序
(一)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及获奖情况。
3、大学英语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4、学院提供的“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前六个学期各门功课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及所在专业名次。
5、班级推荐意见。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以实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强制排序,并在单位网页上公示遴选出的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3天。
(四)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占70%,获奖情况占15%,科研与创新能力占15%。
(五)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申请人,按申请人六个学期考试课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和六个学期考试课总评成绩都相同,按申请人科研与创新能力积分从高到低排序。
五、积分细则
推免生总成绩由考试课总评成绩、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获奖成绩三项组成。其中: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标准分占70%,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标准分占15%,获奖情况成绩标准分占15%。标准分值计算公式为:
标准分值=(总分值÷最高分值)×100
(一)科研与创新能力积分
1.发表论文积分
论文级别 作者排序 | 校定权威 | 校定重点 | 校定核心 | 校定一般 | 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
第一作者 | 80 | 40 | 20 | 8 | 3 |
备注:
(1)论文级别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8)》;
(2)论文发表须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且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署名单位;
(3)论文必须为在公开期刊上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用稿通知不算),以学院通知上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当天为截止日期;
(4) 材料报送:报送论文原件、复印件及查重报告(知网查重重复率不超过20%)。
(5)根据学校推免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只取分值最高的一篇论文进行加分。
2. 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积分
项目级别 项目排序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主持人 | 40 | 30 | 3 |
备注:
(1)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结项分获一半积分;
(2)项目参与人不计分;
(3)材料报送:课题立项文件或结项证书原件、复印件。
(4)根据学校推免会议相关精神,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
3.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积分
项目级别 项目排序 | 国家级 | 省级 |
主持人 | 5 | 3 |
备注:
(1)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结项分获一半积分;
(2)项目参与人不计分;
(3)材料报送:课题立项文件或结项证书原件、复印件。
(4)根据学校推免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
4.科技、学术竞赛类获奖积分
奖励级别 获奖情况 | 国际、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一等奖(含特等奖) | 3 | 2 | 1 |
二等奖 | 2.5 | 1.5 | 0 |
三等奖 | 2 | 1 | 0 |
学院认定加分的科技、学术类竞赛名称:
序号 | 名称 | 主办单位 |
1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含省赛) | 教育部、商务部、无锡市政府/安徽省教育厅 |
2 | 安徽省大学生国际贸易综合技能大赛 | 安徽省教育厅 |
3 | 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含省赛)(2019) | 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组委会/安徽省教育厅 |
4 | 安徽省大学生国际商务模拟谈判大赛 | 安徽省教育厅 |
5 | “创新创业杯”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2017、2018) | 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组委会 |
6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际贸易竞赛(2017、2018) | 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 |
7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泰安杯”流通业经营模拟竞赛 | 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 |
备注:
(1)区域、多省级赛事、全国半决赛等按省部级级别计算;
(2)同一竞赛多次获奖的以积分最高的一次奖励计算积分,不重复计算;
(3)材料报送:获奖证书(如获奖结果已公布但证书未颁发,需提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教务处相关证明并经学院审核认定)原件、复印件。
(4)根据学校推免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
(二)获奖情况积分
1.荣誉称号积分
荣誉级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厅级 | 院处级 |
三好学生标兵 | 50 | 20 | 5 | 0 |
三好学生 | 40 | 16 | 4 | 2 |
优秀学生干部 | 50 | 20 | 5 | 0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50 | 20 | 5 | 0 |
安徽省十佳大学生 |
| 20 |
|
|
安徽省优秀大学生 |
| 16 |
|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 50 |
|
|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 40 |
|
|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50 | 20 | 3 | 0 |
备注:
荣誉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安徽省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安徽省优秀大学评选活动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明办、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联合主办。)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
2、奖学金积分认定
奖项名称 | 积分 |
国家奖学金 | 15 |
学习优秀一等奖 | 5 |
学习优秀二等奖 | 4 |
学习优秀三等奖 | 3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3 |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
3、比赛竞赛类获奖积分
奖励级别 获奖情况 | 国际、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一等奖(含特等奖) | 3 | 2 | 1 |
二等奖 | 2.5 | 1.5 | 0 |
三等奖 | 2 | 1 | 0 |
学院认定的赛事列表
序号 | 名称 | 主办单位 |
1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含省赛) | 教育部等部委 |
2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含省赛) | 教育部、财政部“质量工程”支持 |
3 |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含省赛) | 教育部、财政部“质量工程”支持 |
4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含省赛) | 教育部、财政部“质量工程”支持 |
5 | 全国高校“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含省赛) | 教育部、财政部“质量工程”支持 |
6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含省赛) | 教育部等部委 |
7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含省赛) | 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 |
8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含省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 |
9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含省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 |
10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阅读大赛(含省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 |
11 |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12 | 安徽省青年互联网创业大赛 |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安徽省网信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学生联合会 |
13 | 安徽省大学生金融投资创新大赛 | 安徽省教育厅 |
14 | 安徽省大学生财税技能大赛 | 安徽省教育厅 |
15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含省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商业统计学会/安徽省教育厅 |
16 | 大学生创新创业ERP管理大赛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
17 | “花桥杯”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含省赛)(2017、2018) | 教育部等多部委联合举办 |
18 | 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2019) | 安徽省教育厅 |
19 | 大学生英语竞赛(含省赛) | 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 |
20 | 安徽省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大赛 |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安徽省教育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
21 | 安徽省高校物联网应用创新大赛 | 安徽省教育厅 |
22 |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ERP管理大赛 | 安徽省教育厅 |
23 |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含省赛) | 中国统计教育学会/安徽省教育厅 |
24 | 安徽省大学生企业管理技能大赛 | 安徽省教育厅 |
25 | 安徽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竞赛 | 安徽省教育厅 |
26 | 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 安徽省教育厅 |
28 | 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北京外国语大学 |
29 |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2017、2018) |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
30 | 安徽青年创业大赛(2017、2018) |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等 |
31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美国数学会等联合举办 |
备注:
(1)学科竞赛项目以省级A、B类赛事为主结合专业相关等方面由学院进行认定;
(2)区域、多省级赛事、全国半决赛等按省部级级别计算;
(3)同一竞赛多次获奖的以积分最高的一次奖励计算积分,不重复计算;
(4)材料报送:获奖证书(如获奖结果已公布但证书未颁发,需提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教务处相关证明并经学院审核认定)原件、复印件。
(5)根据学校推免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
附则:所有材料必须如实申报,如发现有作假行为,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审核认定后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实施过程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有权对部分条款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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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